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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诊断证明盖个章而已,有时为什么就这么难?

            2024-11-01 09:16:30        209次浏览

    一、什么是诊断证明?

    医学诊断证明文件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是作为疾病诊断、、病假休息、计划生育、工伤司法和残疾鉴定、保险索赔、出生信息和死亡信息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由谁来开具诊断证明?

    拥有权的我院临床医师可按规定开具并签字,由门诊部盖章后有效。进修、实习医师无权开具医学证明。

    三、如何开具诊断证明?

    门诊患者:须持门诊病历、相关检查结果等材料,经门诊医师亲自核实后,根据病情实事求是的开具诊断证明,且必须完整填写。再由门诊部盖章后方可生效。

    住院患者:须持所在住院科室提供的出院小结和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再由门诊部盖章后方可生效。

    四、开具病假证明有什么时间规定?

    1.门、急诊患者一般性疾病开具病假不超过7天,骨折及病情严重者可适当放宽至15天;

    2.出院患者一般性疾病开具病假不超过15天,骨折及病情严重者可放宽至30天。

    五、病假证明开具权限

    1.住院医师开具病假权限不超过7天;

    2.主治医师开具病假权限不超过15天;

    3.副高及以上医师开具病假权限不超过30天;

    4.科室负责人可开具中长期病休证明(针对某些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

    六、病假证明开具审核

    1.15天及以上病假需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骨科除外);

    2.30天及以上病假需经门诊部审核签字同意;

    3.中长期病休证明需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门诊部审核、分管副院长签字同意。

    4.门诊部负责医学诊断证明的终审核盖章工作。

    七、解答问题篇

    问:我家在外地,因交通不便需要开一个长时间的假条怎么办?

    答:我院只能根据病情开具符合规定的假条,如果需要更长时间的假条,可以持相关病历和检查到您所在的当地医院开具即可。

    问:当初医师给开具了诊断证明,不知盖章有效,已经过了填写日期怎么办?

    答:需找相关医师重新开具并落款当天日期,到门诊部盖章即可。

    问:医学诊断证明书能补开吗?

    答:可以的,住院患者拿出院小结找主治医师开;门诊患者拿门诊病历本、相关辅助检查找门诊医师开,但落款日期必须为当天日期才能盖章。

    问:可不可以提前开具假条或诊断证明?

    答:不可以,开具假条和诊断证明的日期必须为当天日期。

    问:我今天只是来续开假条的,用出示病历吗?

    答:医师必须依据患者病情开具假条,需出示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持诊断证明到门诊部盖章即可。

    总而言之,虽然是小小的一张纸条,却肩负起了医学的神圣使命,也承担着法律责任,无论是医师还是患者都应当严肃对待。诊断证明盖个章真的有那么难吗?其实不然,只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盖章就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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