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CNAS-CL01:2018 第6.3 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规定:“设施和环境条件应适合实验室活动,不应对结果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注:对结果有效性有不利影响的因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污染、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音和振动。
本条款要求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应适合于实验室活动,不应对结果有效性产生不良影响。应关注实验室所涉及的全部场所(固定设施、固定设施以外的地点、临时设施、移动设施、客户的设施)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对实验室活动结果有效性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污染、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音和振动等。
用于实验室活动的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有利于实验室活动的正确实施。实验室应确保设施和环境条件满足实施实验室活动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实验室活动的正确实施,判断标准有二:其一是不会使结果无效;其二是不会对所要求的测量质量产生不良影响。试验区域应进行合理划分。试验区域与办公区域应严格隔离,在设计时还应考虑数据处理和资料保存区域
实验室不同的专业领域,对设施和环境条件的需求或要求也不尽相同。即使同领域不同技术标准或规范也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实验室应根据实际开展检测或校准活动的范围和需求,提供满足要求的设施,并对检测或校准结果有效性有不利影响的因素加以控制。
例如开展辐射骚扰、抗扰度、骚扰功率等电磁兼容检测项目时,应具备满足相应指标要求的开阔试验场和/或电波暗室和/或屏蔽室等。
在无损检测领域,射线检测应具备满足放射线卫生防护要求的曝光室。
在电气检测领域,实验室的检测操作区域应提供充分照明,一般实验室照明度应不低于250lux。
高压下检测设备,应按电压等级提供有充分的保护的房间或封闭区域和距离,在进行升压操作时应有两人操作。
对于食品检测机构,在实验室设计和建设阶段就应该充分考虑专业要求,应满足CNAS-CL01-A001: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02-A002;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O1-A016: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感官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等应用说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