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4年,许可证上应当注明有效期限。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许可单位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换证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换证手续。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许可单位未办理换证手续的,许可证自动失效。
许可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对申请单位的管理体系、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资质、产品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出具评审报告,并提出评审意见。许可机关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应当根据评审意见,对申请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审定,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许可证书,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许可机关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审查,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特种设备许可证是一种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用于证明特种设备的合法性、性和符合规定的资质证书。它是在中国特种设备领域运营的企业必须获得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