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时,请务必带上社保卡、《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医保手册》)和北京市卫生局规定使用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无论是否持有就诊卡,在挂号前一定要主动出示社保卡、《医保手册》先到建卡处去进行信息关联,然后再到挂号处去挂号。一定要先挂号,再看病,否则此次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无处报销。
看完病后持社保卡到门诊收费处结算当日的医疗费用,持卡结算时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请仔细阅读收据清单,尤其是明细清单中(丙)类、(全自付)的项目,有任何疑问请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保留好医院出具的收据、清单和等相关清单,并保管好社保卡。
只要领到社保卡来看病时,务必做到持社保卡挂号、持社保卡就医、持社保卡结算,以保证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当时报销。如果没有持社保卡就医,那么这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能报销,社保经办机构也不会再报销这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很多检查需要预约,并且有的检查不是每天都能做,如果错过了,可能还要再等一周时间,结果出来了,还要看专家出诊的时间,所以看病的过程不是很多人想象的那样紧凑,所以一定要做好稍长时间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