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金额: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不超过2万元。
贷款期限:小额短期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预期年化利率调整时,按合同预期年化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预期年化利率计息。
贷款申请条件:
1、要有固定收入,要看工资明细;
2、年满18-65周岁;
3、如果贷款用于经营或购车,要有担保人和抵押;
4、征信良好。
贷款申请资料:
1、贷款人身份证;
2、贷款人近半年征信信息,且征信信息良好;
3、贷款人名下近半年的银行卡流水,无中断;
4、贷款人居住证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近三个月水、电、费煤气发票);
5、贷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6、社保、保单、公积金月供也可贷款。
如果想贷更高的额度,可以做抵押贷款,例如房、车等。
个人做生意贷款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3)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4)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5)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6)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8)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
质押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担保方式:以建设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信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