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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蜀山区代开医院病例证明,代开三甲医院诊断证明

    2024-11-18 06:02:01 95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免训申请

    ____________学院21级____________专业学生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原因,特申请免训。本人承诺:免训期间,严守学校纪律,服从学校安排。

    现将免军训证明附后,恳请学校武装部批准。

    本人签名:__________

    本人电话:__________

    年 月 日

    欢迎光临!我们专业提供各大医院病假条、病假单、病例单、医院证明、诊断证明、化验单、CT报告单、B超单、病例诊断证明、结扎上环证明、医院病假单、三甲医院病假条、医院诊断证明书、医院病历证明、医院住院证明、医院出院证明、医院怀孕证明、医院流产证明、人流手术证明单、医院引产证明、医院死亡证明、医院病危通知书。

    取病历需要携带身份证,其他方面一般不需要,主要是复印件,原件医院保存。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

    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例如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等。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十条:

    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十一条:

    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禁止篡改、损毁、伪造档案。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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