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叉车驾驶证是属于特种车辆驾驶证 ,要到全国市级质量监督局指定叉车训练基地报考办理,报考办理时,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
叉车驾驶员实操考试内容分两大项,桩考和路考。桩考是使用规定的桩杆在预先设定尺寸标准的场地,按规定的行驶线路(包括规定的属具)行驶和操作,其目的是考核学员对车辆的操控能力。路考是按照特定的行驶路径进行行驶操作,其目的是考核学员掌握和运用所学实操技术,掌握交通常识及对路面的适应能力和对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其中桩考又分成场内“8”字行驶考核和叉载“工”字行驶考核两项,每项均采用50分制和失误扣分的形式进行考试。路考分为“合格”或“不及格”两种成绩,由考评员按考试标准和考核对象的实际操作情况,直接确定“合格”或“不及格”(暂不执行)。
(1)叉车货叉全开,空车行驶。
(2)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
(3)起步要鸣号,起步与转向时都要打转向灯(8字行驶除外)
(4)行驶中不准碰桩,发动机不得无故熄火
(5)行驶中和停车后,车辆任何部分都不能出线和压线
(6)车没停稳不得反向起步
(7)倒车时必须向后瞭望,确定后再倒车
(8)行驶中货叉离地面200-300mm,门架要略往后倾,不得边行驶边调整货叉高度和角度
(9)不得原地打方向盘和长时间半联动行车
(10)动作要规范,操作要熟练准确,不得有明显的失误
(11)整个操作过程要连贯,中途不得无故停顿、反复操作和调整
(12)行驶中车轮不得频繁左摇右摆或转弯时车速过高
(13)行驶中双手不准同时离开方向盘
(14)操作完成后,整车必须停在车库内,拉手刹,挂空档,货叉水平落地,并鸣号示意
(15)听从指挥,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