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垃圾是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主要包括:纸类(报纸、杂志、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等。
废旧物资即陈旧(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例如废金属、废纸、再生塑料等,甚至废旧家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复利用和作为再生资源的。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这样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而且这些“宝贝”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一种变废为宝的“生财之道”。
在我国对称为第二资源的废旧物资的回收、运用作业也十分重视。以上海市为例,1981年到1985年的第六个五年计划时刻,颠末宜山训练厂从2942吨的各种废旧铅、锡回收后剩余的灰渣泥等下脚料中提取锡就有227.8吨,平均回收率达7%,颠末上海市永胜金属训练厂和贵稀金属训练厂从各种金属下脚料中回收加工提炼出黄金就有1005公斤,白银220吨,不但价值达8803万元,而且还消除了对环境的污染。
将生产和生活消费中可以利用的下脚料、边角料、废旧物和废弃品等,加以收集整理再转化为有用物资的工作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俗称“修旧利废”,是指将生产和生活消费中可以利用的下脚料、边角料、废旧物和废弃品等,加以收集整理、加工改制,再转化为有用物资的一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