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证明开具基本操作流程
1、存款人填写申请书、提供本人名下的人民币或外币储蓄存折(单)、有关出国资料原件及身份证明,交银行审核办理。
2、银行经办人审核客户申请资料、核对账户余额、签注审查意见,与有关资料一起报有权批准人审批。
3、有权批准人审查批准后,经办人办理存折(单)止付手续,开立存款证明书,在已开出存款证明书的存折(单)上加盖“已开立存款证明书,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戳记,注明受理日期后交客户。
工作收入证明
兹证明xx(先生或女士),系我单位职工,已在我单位工作xx年,职务xx,月收入为元人民币,年收入为xx元人民币。
特此证明,我单位对本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地址:xxxxxxxxxx
单位电话:xxxx
单位联系人:xxxx
单位盖章:xxxx
20xx年x月x日
办理收入证明需要注意事项:
(1)收入证明通常是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是财务部门所开具,而且要加盖公章;
(2)收入金额至少要是月供的2倍;
(3)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4)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5)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则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开具存款证明书注意事项:
1、冻结期限无时间限制要求,时段存款证明需要开多久就将账户冻结多久,时点存款证明无需冻结账户。
2、可开立资产范围:除已经冻结(含各种冻结、预期和预留资金)及质押的存款外,您在银行存入个人账户各储种存款、各币种存款、大额存单、非托管凭证式国债、受托理财产品、储蓄式国债、记账式国债、财富账户、结构性存款都可以开立。
3、股票/基金市值银行不可开立存款证明书,如需要相关市值证明,可以联系对应的券商/基金公司。保险不能开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