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防工程施工资质办理
申请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的单位应当持下列资料向所在地市局技防办提出申请:
1、《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书面申请报告;
3、工商 复印件;
4、单位简介;
5、营业场所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6、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技防系统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7、主要系统设备、检验仪器明细表;
8、系统质量管理制度;
9、系统维护与维修保养服务措施;
10、技防系统业绩报告(含合同、系统决算清单、验收报告)复印件。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验证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