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拆除工程应根据周围环境、作业条件、拆除对象、建筑类别、爆破规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规程》GB6722将工程分为A、B、C三级,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爆破拆除工程应做出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爆破器材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到指定的供应点购买,爆炸器材严禁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运输爆炸器材时,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派专职押运员押送,按照规定路线运输。
拆除施工前准备与规定
拆除施工前的准备与一般规定 1、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质、设备。2、将电线、燃气管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3、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4、向周围群众发出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5、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员,检查落实各项技术措施。6、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7、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应自上而下进行,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施工中不但要确保人员的,还应确保未拆除部分的稳定。
拆除作业应严格按拆除方案进行。
拆除工程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的放置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