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供水系统
1、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
2、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
3、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
4、检测各种消防供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
5、检测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
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
1、检查管网的安装、连接、设置喷头数量及末端管径等;
2、检查水流指示器和信号阀的安装及其功能;
3、检测报警阀组的安装、阀门的状态、各组件及其功能;
4、检测喷淋头安装、外观、保护间距和保护面积及与邻近障碍物的距离等;
5、对报警阀组进行功能试验;
6、对自动喷淋水(雾)系统进行功能试验;
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1、检查正压送风系统的风管、风机、送风口设置状况并测量其风速和正压送风值;
2、检测排烟系统风机、风道、防火阀、送风口、主备电源设置状况及其功能;
3、检查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和防火阀的设置状况;
4、对各个系统进行手动、自动及联动功能试验;
各大队窗口在进行见证取样告知时,应明确单位或个人前往质检站窗口送检需要以下材料:
(一)、建设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告知单;
(二)、建设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单、送样委托书、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产品或材料采购凭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四)、顶棚、墙面、地面、窗帘等装修材料和外保温材料的现场照片; 见证取样送检样品一般应采用纸箱或包装袋进行包装,封口处加贴封条。特殊尺寸样品可按实际情况进行封装,但必须确保样品不易被调换及损坏,并在接缝处加贴封条。样品送质检站时应确保包装完整、封条完好。相关书面材料内容的填写必须完整有效,告知单上必须有负责告知工作的大队执法人员签字。如送检的样品和资料不符合以上的要求,市局质检站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