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外来人员可能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3、经营者一寸或两寸登记照(彩照);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我们可为您提供注册地址,为您的公司赢在起跑线上!15502397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