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有特殊性,标准工作也有其特殊性,标准的范围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原料标准、产品标准、建设标准(或规范)、检测标准、环境标准,其中产品标准一部分参照原生冶金的标准,另一部分需要制订,特别是中间产品,如中间合金锭、金属粉和一些特殊的产品。
废有色金属 各种有色金属切头、屑末、边角料; 各种机械设备中的废有色金属零部件(含合金零件); 各种废有色金属材料:废丝、废管、废棒、废带等; 废电器、废电缆、废电线、各种废铜漆包线、废导电板、废铅电瓶等; 废滑动轴承、废轴瓦、废轴衬; 废弹壳、废飞机铝、废汽车水箱、废铅管、废铅字、废铅板、废锡基合金、废有色金属器皿等。
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半成品、废零件、废次产品、废结构件、废机械零件、散碎铁; 各种铁路废器材:废钢轨、废道钉、废道叉、废车轮、废闸瓦、废轴、废防滑器、废机车零件、废机车等; 报废的城市公共设施:废井盖、废铁蓖子、废护栏等;
金属开采和冶炼除给环境带来影响外,还占用全球7%到8%的能源供应。回收比初级生产的金属消耗更少的能源,同时降低对矿产开采地的整体影响。金属回收还可以减少对低品位矿石的需求,避免未来稀缺的一些贵金属的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