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盲道铺设的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力残疾者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电线杆、拉线、树穴、窨井盖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
3.行进盲道宜设在距人行道外侧围墙、花台、绿地带250~600mm处;
4.行进盲道可设在距人行道内侧树穴250~600mm处;道上如无树穴,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500mm;
5.行进盲道在转弯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
6.沿人行道和分隔带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其宽度应为300~600mm,距路缘石边宜为250~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