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二、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24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2)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3)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
(4)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2)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3)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措施、设备、场地。
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窗口受理→部门审查并决定许可与否→窗口通知→企业领取许可批文或不予许可的通知书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开业申请书(准确表述申请开业的经营范围);
2、相应类别的开业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窗口领取填写);
3、企业筹备情况简介(包括经营项目、经营场所、经营业主、职工人数、经营规模等情况);
4、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5、企业章程;
6、验资报告、有效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
7、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8、驾驶员从业知识考试合格证明或《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9、办公及经营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如系租用场地,提供租期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有货物堆场的,还必须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10、异地运输企业到长沙申请开设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交所在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