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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易家房产中介

2020-05-27 03:29:24  664次浏览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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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当注意的事项

在签订房屋买卖前一定要仔细认真核实合同内容,泰安房产中介总结了以下重要几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核对《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姓名与卖方的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核对“房证”与“契税完税凭证”记载信息是否相一致。(尽量避免无处分权人擅自出售父母的房屋、兄弟姐妹的房屋、朋友的房屋等情形等发生)

2、核实房产证上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还是“共同所有”(一些老房证上未记载房屋产证的共有情况,需要亲自核实)。当房屋是“共同所有”时,一定要清楚该房屋全体共有权人是否都同意出售此房屋。

3、查明该房屋是否存在按揭贷款尚未还清或者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形,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查封等限制过户的情形。(房屋有部分银行贷款尚未还清,是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的。只有偿还全部贷款并解除抵押情况下才能过户。方法:双方持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确认该房屋不存在影响房屋过户的情形,另一方面,如果无法确认该房屋是否能解贷过户,不要轻信卖方的承诺而交付房款)

4、确认该房屋是否存在租赁给他人的情形。(如果购买租赁的房屋,需房主提供一份该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5、谨防“定金”陷阱。(法律没有“定金”数额的统一标准,只有不超过祝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20的上限限制。尽量不要约定大额定金。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买方交付了定金,卖方应在一定期限内(如30日内)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定金收取方有责任如数退还)。保留好定金收据,收据上明确交付定金的时间及接收定金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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