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微信号:chen21070529 QQ:522-5429-47。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加盟合同官司、公司股权、个人债务纠纷律师,特擅长民间借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公司破产清算律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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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可以先扣利息吗?
民间借贷不可以先扣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本金是贷款人给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利息是在借款人对本金经过一定时期使用产生的。如果本金没有交付给借款人,却让借款人支付使用本金的利息,对借款人是不公平的,所以法律不允许贷款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