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适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外挂式储压式的,操作者应一手紧握喷枪、另一手提起储气瓶上的开启提环。如果储气瓶的开启是手轮式的,则向逆时针方向旋开,并旋到位置,随即提起灭火器。当干粉喷出后,迅速对准火焰的根部扫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内置式储气瓶的或者是储压式的,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部,另一只手将开启压把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灭火。有喷射软管的灭火器或储压式灭火器在使用时,一手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
三.使用方法
遇火警时,将手提灭火器拔出保险插销,手握喷射胶管(4kg及4kg以上灭火器配喷射胶管),在离火源的有效距离内,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下压把喷射,喷射时迅速摆动扫射向前推移,直到将火熄灭。
提示:
灭火时切勿将灭火器倒置使用,灭火动作要迅速果断,决不留下明火以防复燃;
四.维修保养及检查
1、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场所,环境温度应在-20~+55之间,应避免曝晒雨淋、强辐射,并做好防锈防尘工作等。
2、每三个月定期进行检查保险销及铅封是否完好,零部件是否松动、变形、锈蚀或损坏。压力值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压力表指针低于绿区应再充装;灭火器的铅封状态须完好,一经开启必须再充装。
3、自生产日期起,灭火器满八年后必须报废。
4、自生产日期起,满二年应进行一次水压(2.5MPa)试验,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一次水压试验等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灭火器的维修或再充装应由有资质的专业消防维修部门进行修理,使用者不得擅自拆装或修理;具体可参阅本公司的维修指南
五、灭火器报废标准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1.
筒体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报废。
2. 筒体严重(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3.
筒体严重变形的;
4.
没有生产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5.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或此厂家已不存在的;